治理“傍名牌”,关键靠法治
□孙秀岭
五粮液是一个著名品牌,但你知道还有一粮液、三粮液、六粮液乃至十粮液、千粮液、甘粮液、京粮液、贵粮液吗?这一系列“粮液”,让不少人会联想“假冒伪劣”或“山寨”。然而,这些“粮液”却都是真货正品,并且都由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品。据8月9日《证券时报》报道,五粮液集团注册了从“一粮液”到“千粮液”的一系列商标,这一系列数字“粮液”都是跟五粮液同宗同源的嫡系产品。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各大名牌也怕“撞”。日前,创维发布品牌维权声明,指责某APP中所售“创维先锋”、创维云视TV、创维e家等,涉嫌假冒。伴随这一事件发酵,知名商标与“山寨品牌”之争也成为热点话题。人们发现,不少知名企业早已未雨绸缪,注册了大量自己品牌的“山寨”商标,如“大白兔”把大灰兔、大黑兔、小白兔、金兔、银兔等十几个近似商标都注册了,“老干妈”注册的亲属是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女儿、老姨妈,“阿里巴巴”将阿里爸爸、阿里叔叔、阿里爷爷与阿里奶奶等阿里家族一网打尽,“小米”也把蓝米、紫米、桔米,甚至连爆米花、虾米等都注册了。业内人士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防御性注册”和“防御商标”,即在主运营的商标之外,同时注册若干相似商标,以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
商标是企业的标识,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是否注册“防御商标”,企业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然而,注册和管理“一粮液”到“千粮液”等若干个商标,比经营好“五粮液”一个主体商标要麻烦得多,也牵涉更多精力,花费更多资金。事实上,哪一家知名企业也不愿意管那么多商标,但若不注册多个“防御商标”,后果可能更严重。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企业或个人“傍品牌”,如“康帅傅”山寨“康师傅”、“娃恰恰”仿冒“娃哈哈”、“超熊”克隆“超能”等,注册与著名品牌相近的商标,“搭”著名品牌影响力“便车”,获取自己的利益,却对著名商标造成了负面影响,影响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和经济效益。
著名品牌“山寨”自己,既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也是为了避免口水战甚至法律战,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无奈之举,也从一个侧面对依法保护商标提出了新要求。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01万件,涉案金额3.65亿元,罚没金额4.7亿元。法治是商标保护的根本。商标注册主体是企业,保护商标却不能仅仅依靠企业,关键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尤其要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只有把商标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既要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也要从源头给力,强化对商标注册的审核,有效解决“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问题,铲除那些“恶意商标”和“违法商标”的生存土壤,才能有效降低知名商标保护成本,促进知名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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