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受理 《老客户带新客户优惠凭证》 的通知

宜宾晚报 2018-05-31 00:00 大字

尊敬的方圆·中汇城业主:

我司在销售方圆·中汇城2号楼和4号楼时,为了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推出了“老客户带新客户”购买享受优惠的活动,凡是老客户推荐了新客户来购买的,我公司都出具了加盖公司鲜章的《老客户带新客户优惠凭证》。我司为了尽快将优惠兑现,请凡是参加了“老客户带新客户”活动的业主,将《老客户带新客户优惠凭证》的原件于2018年6月18日前递交到方圆?中汇城营销中心销售秘书处进行核实。对核实有问题的老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新客户已退房,登记的新客户与其选购房号不一致等情形)以及逾期递交核实的老客户,我司不再受理并给予优惠!

特此通知!

宜宾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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