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怀孕吗?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涉及全身多个系统的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清中出现多种自身抗体,并出现明显的免疫功能紊乱症状。
该病任何年龄均可发病,但多发于育龄期青年女性,好发年龄为20-40岁。目前病因尚不明确,但与多种内外因素有关:①遗传因素;②雌激素;③环境因素,如感染、日光(紫外线)、食物、药物及一些化学试剂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否怀孕?
其答案是肯定的,但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有些妊娠患者习惯性流产,最终祸首是系统性红斑狼疮。处于病情活跃的狼疮患者或没有治疗的初发狼疮患者,一般在妊娠前三个月可发生流产。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的狼疮患者,如果怀孕,会加重狼疮病情。处于稳定病情的狼疮患者,如果没有定期复查而突然怀孕,会造成狼疮病情复发。没有计划的狼疮患者怀孕,治疗狼疮的药物也会引起胎儿畸形,从而终止妊娠。
所以,对育龄期狼疮女性在没有计划妊娠时,要注意避孕。最为理想的避孕方法是使用男士避孕套或口服仅含有孕激素的避孕药,因为含有孕激素的避孕药不会使病情复发,而含有雌激素的避孕药易使病情复发。
狼疮患者怀孕有哪些条件?
狼疮患者病情稳定1年以上;
激素使用量在10-15mg以下;
未使用免疫抑制剂至少半年以上;
无重要脏器(心脑肾肝肺等)受损,或重要脏器功能正常。
在此基础上,在风湿免疫科和产科医师共同指导下,患者具备怀孕的条件后,方可怀孕。怀孕后,需每月到风湿免疫科和产科门诊定期复诊,观察病情,防止妊娠期或产后病情复发。注意,怀孕的狼疮患者不能擅自用药,需在风湿免疫科医师的指导下用药。
怀孕的狼疮患者分娩,也需在风湿免疫科和产科医师共同指导下用药和分娩。近10年来,在宜宾市一医院风湿免疫科医师和产科医师共同指导下,已经顺利分娩近20个婴儿。(伊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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