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复刊三十周年老照片征稿启事

宜宾日报 2018-05-10 01:11 大字

2018年是《宜宾日报》复刊30周年,宜宾日报社决定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为充分展示《宜宾日报》30年发展的不平凡历程和成就,充分展示宜宾日报人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追求卓越的拼搏精神,直面挑战的开拓精神,弘扬宜宾日报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奋力创造宜宾日报更加辉煌美好的未来,报社拟收集反映宜宾日报发展历程的摄影作品,用于制作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展览、出版物、网络新媒体、宣传品等。现就相关征集工作启事如下:

一、征稿内容

(一)反映《宜宾日报》复刊三十年来各阶段、各领域发展历程的图片。包括反映各历史阶段和各版块和部门的工作场景、设备更新、技术进步、环境变迁、发展壮大、影响力提升、公信力增强等图片。

(二)反映宜宾日报从事党的新闻事业中,产生的良好社会影响的鲜活场景、生动故事的图片。

(三)反映宜宾日报人敬业、拼搏、开拓精神精彩瞬间的图片。

二、征稿对象

宜宾日报社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在职、已退休、曾在报社工作过的同志),原宜宾日报社区县记者和通讯员。

三、稿费标准

图片一经入选后,每幅付稿酬150元。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6月1日。

五、投稿方式

(一)胶片图片

投稿至宜宾日报社新媒体编辑部黄志强(18990901434)处。邮编 644002,地址 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中段27号。

(二)数码图片

投稿至qq邮箱:danhzq@qq.com(联系人,黄志强,18990901434)。

(三)投稿说明

1.投稿数量不限

2.胶片图片,可自行扫描,或由征稿方统一扫描。每幅作品须注明:作者+作品标题(文字说明)+联系电话。

3.数码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小于1M。每幅作品文件名为:作者+作品标题(文字说明)+联系电话。单幅图片有两幅以上的做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要求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

六、作品版权

征稿方有权使用入选作品(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一经投稿将视作同意本条款。

《宜宾日报》复刊三十周年

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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