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继承公告 (2017)宜不动产继00011号公告

宜宾日报 2017-11-17 01:32 大字

被继承人廖洪明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权位于翠屏区水井街38号1-2层(房屋所有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000304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宜宾市国用(2000)字第1229号土地证)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赵西戎单独所有继承。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 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108801),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赵西戎办理不动产登记。

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新闻推荐

市第二中医医院 开展中医药知识文化竞赛

本报讯(熊小冰)雕琢诊候之术,增色岐黄之业。11月7日,市第二中医医院3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中医药法》及中医药知识文化竞赛举办。中华医药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而《中医药法》...

宜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