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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中心城区风貌整治工程(南岸片区)招商公告

四川日报 2017-11-02 11:51 大字

(一)项目实施机构:项目业主及项目招商人: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中心城区风貌整治工程(南岸片区)。

(三)标段:共10个标段,分别为:蜀南大道一标段、蜀南大道二标段、蜀南大道三标段、叙府路一标段、叙府路二标段、叙府路三标段、叙府路四标段、长江大道一标段、长江大道二标段、七星路亮化标段。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蜀南大道一标段:蜀南大道南门桥南桥头-龙湾路路口段(两侧)。重点整治节点建筑6幢,重点整治公建7幢,重点整治住宅6幢,一般整治1幢,基本维护1幢,共计21幢(含亮化),总投资约7820万元。

蜀南大道二标段:蜀南大道龙湾路口-商贸路路口段(两侧),商贸路口-广场西路路口段(市委党校一侧)。重点整治节点建筑5幢,重点整治公建2幢,重点整治住宅5幢,一般整治3幢,基本维护6幢,共计21幢(含亮化)。总投资约5670万元。

蜀南大道三标段:蜀南大道商贸路口-酒都路路口段(市政府一侧),酒都路路口-长江大道路口段(两侧)。重点整治节点建筑1幢,重点整治公建4幢,重点整治住宅4幢,一般整治24幢,基本维护10幢,共计43幢(含亮化),总投资约7600万元。

叙府路一标段:叙府路南广路路口-蜀南大道路口段(民航一侧)。重点整治节点3幢、一般整治3幢,共计6幢(含亮化)。总投资约1940万元。

叙府路二标段:叙府路南广路路口-蜀南大道路口段(龙发装饰一侧),蜀南大道路口-戎州路路口段(两侧)。重点整治节点3幢、重点整治住宅1幢、一般整治8幢,共计12幢(含亮化)。总投资约2970万元。

叙府路三标段:叙府路戎州路路口-酒都路路口(两侧),酒都路路口-航天路路口段(天合汽车城一侧)。重点整治节点4幢、重点整治公建1幢、重点整治住宅4幢、一般整治9幢、基本维护8幢,共计26幢(含亮化)。总投资约5490万元。

叙府路四标段:叙府路酒都路路口-航天路路口(金发市场一侧),航天路路口-长江大道路路口(两侧),重点整治节点6幢、重点整治住宅2幢、一般整治7幢、基本维护4幢,共计19幢(含亮化)。总投资约4910万元。

长江大道一标段:长江大道南门桥南桥头到戎州桥南桥头段(两侧),重点整治节点2幢,重点整治(公建)7幢,重点整治(住宅)1幢,一般整治3 幢,基本维护1幢,共计14幢(含亮化)。总投资约4720万元

长江大道二标段:长江大道戎州桥南桥头至龙凤苑路口段(含长江大桥南桥头景观整治2000万元);重点整治节点6幢,重点整治(公建)10 幢,重点整治(住宅)2幢,一般整治10幢,基本维护36幢。共计64幢(含亮化)。总投资约13930万元。

七星路亮化标段:龙湾路-蜀南大道东段,全长约3.8公里,建设内容为:更换路灯,总投资约1500万元。

各标段项目总投资估算均包含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测量、杆管线临时迁改、监理、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等相关费用。

(五)项目合作期限:2018年1月30日前完工,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第12个月后开始计算投资回报,第一次付费点为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后的第13个月初,每12个月支付一次,付费期为5年。

二、项目运作模式市城建集团公司作为项目业主,以招商方式公开招选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其中七星路亮化标段不含施工图设计。

三、合作企业条件蜀南大道一标段、蜀南大道二标段、蜀南大道三标段、叙府路一标段、叙府路二标段、叙府路三标段、叙府路四标段、长江大道一标段、长江大道二标段的企业要求:

(一)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参选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投融资及建设能力。

(三)类似业绩要求:参选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工的建筑工程装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财务要求:近3年(2014、2015、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五)信誉要求: 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组织模式须为:施工单位+投资人(投资人不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七星路亮化标段的企业要求:

(一)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参选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投融资及建设能力。

(三)类似业绩要求:参选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4年11月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工的亮化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财务要求:近3年(2014、2015、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五)信誉要求: 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组织模式须为:施工单位+投资人(投资人不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四、招选方式以公开招商方式确定项目合作企业。

五、融资实力保证金参选人须缴纳融资实力保证金1000万元(现金),可参与多个标段的参选活动,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11月13日17:00前参选人通过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市城建集团公司基本账户,未中选参选人的融资实力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17:00止。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合同管理二部(宜宾市翠屏区黑塔路28号办公区609办公室)。

(四)报名单位于2017年11月8日17:00前至报名地点领取《宜宾市中心城区风貌整治工程(南岸片区)招商文件》,招商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开选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00;开选地点: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黑塔路28号)。

七、中选原则宜宾市中心城区风貌整治工程(南岸片区)为分标段招商,同一参选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参选活动,但仅能中选一个标段。若出现同一参选人在一个标段中经谈判后成为拟中选者后,再次成为其他标段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不得再次进行谈判,该标段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自动递补为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并按程序进行确认谈判。

八、公告发布本公告同时在《宜宾日报》、《四川日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黄女士:0831-2379664

(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黑塔路28号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合同管理二部

本公告由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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