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儿童福利院老院区改建为宜宾市老年康复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民政局以宜民函〔2017〕197号文同意建设。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宜宾市康复医院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儿童福利院老院区
2.3 项目规模:拆除危旧平房建筑面积462平方米,改扩建建筑面积4738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
2.5 项目总投资:1992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992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10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 房屋建筑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0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2017年7月21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17年7月25 日中午14时止,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假日、双休日除外)在宜宾市康复医院基建办公室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元。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针对本工程的经办人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
除第1项收原件外其余均为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即2017年7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康复医院会议室。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评审和随机选择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分最高的为中选人。
6.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宜宾日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康复医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外江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2102921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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