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请律师?法律援助来帮忙

四川法制报 2021-09-10 00:47 大字

本报讯(温玉洁)“同志,感谢您……”8日,宜宾市南溪区公共法律中心接待了一名“特殊”的来访群众。他将一面写有“为民维权解难事,法律援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南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

今年5月19日,王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在353国道时,被宛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撞倒,导致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王某某无事故责任,宛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就事故赔偿问题迟迟未达成一致。因无钱聘请律师,王某某于7月22日向南溪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南溪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材料核实,为王某某指派律师及时联系对接、了解案情。律师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决定采取非诉先行、以调为主、诉讼为辅的方式处理,减少当事人诉累。经王某某同意,援助律师及时向宜宾市翠屏区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8月2日,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王某某14万余元。王某某对案件调解结果非常满意,特地制作了锦旗向南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表示感谢。

据了解,南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化“援调对接”机制,助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法律框架内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群众维权案件,不仅减轻弱势群体诉累,更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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