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 被执行人主动说还钱

宜宾日报 2021-05-10 00:59 大字

本报讯(罗小清 陈珊)“法官,我这段时间凑了点钱准备先支付给对方,请你帮忙协调一下。”近日,南溪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3月被采取司法拘留已经期满释放多日的被执行人余某打来的电话。

2018年4月,余某驾驶大型轮式拖拉机沿307省道行驶时,与对向驶来的郭某驾驶、涂某搭乘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郭某与涂某二人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认定余某负全部责任。经南溪区法院判决,余某需支付涂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5万余元;需支付郭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0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后,经调查发现余某离婚后独自抚养三个子女,经济十分困难。其名下的轿车经依法拍卖、变卖流拍后,以变卖流拍价7000余元抵给了涂某。余某在判决生效后将其所有的大型轮式拖拉机以8万元价格出卖,但未用于支付此次事故中的两名伤者,因此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不料,就在上述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时,余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经过法院的执行,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愿意先履行一部分,剩余部分分期履行。在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经过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共同协商,在执行法官见证下,余某与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郭某、涂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新闻推荐

执行不履行?惩戒预警来了

本报讯(罗小清)“限你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本金等支付至我院案款专户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若...

南溪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溪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