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财政局 创新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陈越 赵普)近日,笔者从南溪区财政局获悉,该局创新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取得实效。
对纳入四川省医用卫生应急产业基地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新增贷款,在享受省、市贷款贴息补助后,区级财政再给予剩余利息50%的贷款贴息补助;省、市没有贴息补助的,区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进行线上销售农产品等“南溪造”产品的,按网上销售额的5%给予补助,单户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区政府及其部门等,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返乡人员就地就近自主创业就业的,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达到相关规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30万元、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及时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鼓励各类企业针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开展1—2年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各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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