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修建养殖场被处罚

宜宾晚报 2020-01-22 11:02 大字

晚报讯 近日,南溪区森林公安局接到区农业农村局移交案件线索清单,称大坪乡境内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要求调查核实。

经查:南溪区大坪乡龙山村2组村民李某某,于2017年4月左右,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龙山村3组(小地名学塘坡)占用林地修建养殖场,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459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森林法实施条例》。南溪区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于2020年4月16日前恢复原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14590元。

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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