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10个县(区)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8月26日,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刊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宾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根据批复,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等10个县(区)部分乡镇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
省政府提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 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据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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