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公安打掉“套路贷”恶势力团伙

宜宾晚报 2019-04-22 11:13 大字

晚报讯 近日,南溪区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个跨区县流窜的“套路贷”恶势力集团,抓获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为受害人挽回损失100余万元。

自己房子咋被卖了

1月,一个名叫强仔的男子连续多次敲响南溪区某小区住户小芳的大门,强仔手持小芳所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要求小芳搬家,声称小芳居住的这套房屋他已购买,无奈之下,小芳报了警。

房子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换主人,这是民警初审案情时的第一反应。为了彻底查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民警立刻赶到区不动产管理中心进行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发现该房屋产权的确过户到了强仔的名下,而过户资料中有一份小芳与杨某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一份小芳全权委托杨某某处置房产的委托书,而小芳则坚持称自己从未委托他人处置该财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在民警谋划打开案件侦破的突破口时,又一名群众王某找到了办案民警。

原来,王某以49.8万元价格买了一套房屋,全款付清后,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多次联系卖家始终未果,遂想到报案寻求帮助。而陡然引起民警警觉的,是王某合同上所买的房屋,正是小芳和强仔正在确认归属的房屋;卖方,则正是强仔。

背后隐情浮出水面

解铃还须系铃人。办案民警通过案侦研判,分析小芳应该并非不知情,应该还有“内情”未向公安机关吐露。于是,办案民警通过反复与报案人沟通交流,多路开展调查工作,逐渐获得了更多的线索,案情也逐渐明朗起来。

原来,整个案件的起因,竟然是个人的贪念。

1月,一个名叫牛某某的男子向小芳宣传,他可以为小芳办不用还的贷款,成功后仅需收取贷款总额的30%作为佣金。利益诱惑之下,小芳心动了。于是,牛某某引见她和所谓的“贷款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借款30万元的协议和借条,借款协议约定到期违约金“天息为总借款额的10%”;另一份为小芳将该住房以30万价格卖给杨某某的买卖协议。

合同签好后,杨某某如约向小芳的银行账户打了30万元,牛某某向小芳收取佣金9万元后,又以贿赂王某某就可以不还贷款公司钱为由,再次向小芳骗取5.4万元现金。后来,几名犯罪嫌疑人又将此房以强仔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严打恶势力集团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南溪区分局增强专案组力量,依法严查该“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3月7日,专案组对该犯罪集团进行缜密布控、集中收网,一举将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3月27日,专案组民警在翠屏区将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马勋春 翁晶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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