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纪检“零容忍”从严整治“微腐败”
□黄苇 张浔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微腐败”对党的肌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当前,广泛、直接、群发、隐蔽的基层“微腐败”已然成为近年南溪区纪委关注的重点。南溪区纪委从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出发,在市纪委和区委的监督领导下,以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集中的领域为基点,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得到群众普遍认同。
突出重点
瞄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开刀
“没想到还可以把这笔钱再拿回来,真的太感谢纪委了。”南溪区马家乡白塔村村民在领到返还款时高兴地说。马家乡白塔村原支部书记邹某在“D级危房改造”项目中以“辛苦费”的名义收取三户村民钱物,经马家乡纪委调查核实,给予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邹某违纪案是发生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典型“雁过拔毛”式案件。据悉,南溪区围绕扶贫资金、五保低保、教育卫生、林业项目资金、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集中的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两年来先后派出150余人次组织20批次专项检查,走访群众22800余人,收集问题582个,解决处置问题550件。同时,通过对扶贫、绿化造林和国土矿产资源等领域专项治理,共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严肃问责
查处曝光“蝇贪蚁腐”是常态
南溪区林丰乡白果村原村主任、七组组长罗某以抵扣私人为集体垫资工程款的名义,违规占有使用集体粮食直补款,被林丰乡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归还白果村七组。
以罗某案件为警示,为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南溪区从规范化建设出发,配强配齐基础硬件和专职人员,实施“制定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履职清单、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履责标准,形成乡镇纪检监察履职机制”的“三个一”体系建设。为了解决乡镇人员少、流动大,本地方打不开情面等问题,根据区域实际,把全区分为四个办案协作区,协作区乡镇纪委对区域内重要复杂信访举报和案件协同查办。(下转第二版)
南溪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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