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高速路施工设备 获刑并处罚金

四川法制报 2022-02-17 00:44 大字

本报讯(古静)近日,筠连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忠盗窃高速公路机器设备一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忠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11月12日凌晨,陈某忠驾驶三轮车从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出发,将四川省筠连县宜彝高速公路工地上的电焊机、电焊线、焊机电源线、振动器、螺纹钢盗走,在驾车逃离过程中被施工人员发现并抓获。后经鉴定,该批被盗设备总价值2726元。

新闻推荐

一地雪景 一抹荧光 一片温情

在易结冰路段加强道路管控风雪中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提示上路疏导交通、分流车辆□关金金罗冬梅曾华摄影报道12月26日...

筠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筠连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