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事故真相骗保 获刑
本报讯(古静 陈敏)12日,筠连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医保基金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朱某莲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0年4月8日,江某雄驾驶摩托车搭乘被告人朱某莲,途中因驾驶不当致使朱某莲倒地受伤。随后,朱某莲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15561.64元。住院期间,朱某莲隐瞒自己系搭乘他人车辆摔伤的事实,谎称自己系意外摔伤,于出院当日成功申请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693.01元。2020年7月,朱某莲以民事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由江某雄赔偿朱某莲后续医疗费等各项费用4.6万元。之后,经人举报而案发。朱某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于2020年10月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退还筠连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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