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凝心聚力再谱新篇数读宜宾检察工作

四川法制报 2020-05-20 00:38 大字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杨在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何静 何富权 本报记者 李丹 文/图

在昨(19)日结束的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引起代表委员热议并给予高度评价,获高票通过。

2019年以来关键数字

●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668人、起诉4851人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51人、起诉276人

●涉农违法犯罪批捕869人、起诉1377人

●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46人、起诉183人

●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103人、起诉197人

●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0件86人

●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0人、起诉263人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刑事和解200件

●三江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立案2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件

●增殖放流鱼苗9万余尾,补种各类苗木6.5万余株

●食品安全问题专项监督立案2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2件

●督促追回国有财产5600万余元

2019年以来

2019年以来,宜宾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时代获得新发展。扫黑除恶、刑事执行、认罪认罚从宽等9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追诉8起漏罪、13名漏犯、追加认定彭美春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故意伤害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放开那条锦鲤”新媒体作品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检察工作先后8次获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充分履职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对44件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快捕快诉,出台战“疫”服务民营企业意见,助力复工复产。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668人、起诉4851人。市检察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单位。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51人、起诉276人;依法打击涉农违法犯罪,批捕869人、起诉1377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7万余元;依法惩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46人、起诉183人;对筠连县“玉壶井”污染事故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系全省首起跨省民事公益诉讼,获省检察院肯定。

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103人、起诉197人,依法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79人,最大限度让企业安心谋发展。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0件86人,提前介入调查48次,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8名,起诉86人。

着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0名、起诉263人。81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帮教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涉罪未成年人15名;“油樟林·拾法讲堂”被评为“全国检察品牌活动二十强”。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不批捕385人、不起诉689人、促成刑事和解200件。

“四大检察”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7件、撤案58件,纠正漏捕43人、漏诉20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25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9件。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或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8件,对5件“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办理支持起诉37件,为农民工和老年人追回拖欠工资、追索赡养费共46万余元。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1件,对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在筑牢长江首城生态屏障方面,组织开展三江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立案2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件,增殖放流鱼苗9万余尾,补种各类苗木6.5万余株;开展长江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餐饮趸船专项整治,督促拆除取缔餐饮趸船、采砂船35艘(该案例入选《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在保障国有财产安全方面,围绕国有财产受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立案1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5件,督促追回国有财产5600余万元,收回廉租房、公租房21套。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南溪古城墙”的保护,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

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办案质效

系统性重塑内设机构。突出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市县两级检察院精简内设机构68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提升办案效率。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52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对起诉的1695名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466人;对符合条件的67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精装修”。建立司法责任制量化考评体系,细化轮案规则、案件评查、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增补和退出机制,2人退出、4人遴选入额。

队伍建设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实施党建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着力擦亮机关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引领服务发展、检察业绩、班子队伍等全面提升。

激励干警敢担当有作为。启用一批有干劲、有冲劲的中层副职担任部门负责人,调整一批年轻干警到一线岗位历练。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对5件久拖不决的案件和事项进行通报。优化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机制,实行末位约谈,引导检察干警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全市检察机关获省、市表彰24项,15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面排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情况;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7个县级检察院开展了系统内巡察;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夯实检察基层基础。制定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建设现代新型基层院实施意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着力提升全市检察工作一体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司法效率。

2020年

全市检察机关将着力谋发展、促转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宜宾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继续加强对涉疫案件的把关,精准监督、规范办案,促进监管防护到位。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动最高检“3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促进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更加有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健全“12309”检察服务体系,充分运用检调对接、不捕不诉、司法救助、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加全面均衡推动检察发展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充分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检察绩效考评,激励检察干警拼搏奋进、创先争优。提升检察创新水平,着力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法治需要,着力打造宜宾检察特色品牌。更加从严从实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推进党建提升行动,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专业人才基础。继续强化政治巡察,压实两级检察院党组主体责任,保持队伍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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