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烟退一赔三

宜宾日报 2019-03-15 01:01 大字

2018年,消费者吴某来到筠连县消委会投诉,称自己10月份在某烟酒行以860元购买了两条中华烟,却发现是假烟,要求商家进行退款以及赔偿。

筠连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通过与筠连烟草专卖局的沟通和联系,得知烟草专卖局已依法对该烟酒行的“假烟”商品进行扣留。

12315工作人员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该商家退还余先生购烟款860元,并同意按消费金额的3倍给予赔偿。

【案例评析】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在买到假货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民可向商家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赔偿的“保底金额”是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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