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服刑去了 母亲帮他履行赔款

宜宾日报 2021-03-15 00:38 大字

本报讯(徐莉)近日,被执行人黄某的母亲带着3万余元现金来到江安县法院执行窗口,主动履行赔款。

被执行人黄某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赔偿申请执行人肖某某各项经济损失32409.85元。被执行人黄某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就依法移送监狱执行,但是经济损失一直未履行,被执行人的母亲考虑到自己的儿子已经在监狱服刑,没有履行能力,于是东拼西凑,终于将钱凑齐,主动到法院履行。她希望通过履行经济损失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让自己的儿子能够早日回归社会。

执行法官在了解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后,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希望双方达成谅解。最终在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面清点好案款,此案得以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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