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宜宾晚报 2019-04-12 10:56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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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小贴士

晚报讯 昨(11)日,2019年宜宾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江安县竹都广场举行。

据悉,2019年,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将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扩大相关政策措施公众知晓范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让人民群众成为医保基金安全的“宣传员”“监督员”,共同营造医疗保障事业的良好氛围。

同时,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以此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治理,促进医药机构遵纪守法,医药服务行为规范安全,强化参保人员和医药机构的法律意识。

启动仪式上,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定点零售药店代表及参保群众代表等就“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做了公开承诺。

副市长王力平出席仪式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市、县医疗保障系统部分干部职工,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补充险、大病险承保公司负责人和参保群众代表等近3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实习记者 吴玲

问:涉嫌定点医疗机构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答: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片区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时搭车配药,或者强制推销、搭销自费药品的,或超出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检查、治疗、用药的,或利用工作之便以参保人员名义开药的;

9、分解或另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多记多收医药费用,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

问:举报方式有哪些?

答:1、拨打医疗保障局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2、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医疗保障监督检查部门。

问:如何才能得到举报奖励呢?

答:满足三个条件即可: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事实或者线索,举报情况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2、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3、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举报人未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举报人未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巩固走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也将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问:有哪些举报形式呢?

答:两种举报形式任选其一。1、实名举报。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以及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间距、揭发行为;2、匿名举报,不提供真实身份的举报行为,如举报人希望获得举报奖励,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医疗保障部门确认身份后,可兑现举报奖励。

问:举报奖励资金有多少呢?

答:对举报属实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的,按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金额的1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100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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