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宜宾恒达公司“7·12”爆燃事故调查结果造成19人死亡 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南充晚报 2019-02-14 01:02 大字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月13日发布了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依照相关规定,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4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142万元。

经调查认定, 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员将无包装标识的氯酸钠当成丁酰胺, 补充投入到2R301釜中进行脱水操作引发爆炸着火。调查认为,事故发生还基于多个间接原因。

宜宾恒达公司未批先建、 违法建设,非法生产,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引发事故的重要间接原因包括:相关合作企业违法违规,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计、施工、监理、评价、设备安装等技术服务单位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设计、施工、监理、评价、设备安装和竣工验收;氯酸钠产供销相关单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江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江安县委县政府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不强,没有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项目管理、易制爆危化品监管和招商引资职能的相关部门未认真履职,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

依照相关规定, 宜宾恒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辉等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江安县工业园区安环局局长袁世钢等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 江安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万伦等4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63岁老贫困户自拟春联感党恩

□王诗佳“感谢领导们鼎力帮扶伟绩,不忘共产党脱贫攻坚大恩!”横批——“光荣脱贫”。年关将近,这么一副简单直白、字迹很是...

江安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江安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