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安“7·12”爆燃事故暂未发现对大气和水体造成污染
四川江安县“7·12”爆燃事故发生后,省、市、县三级第一时间响应,积极开展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12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7月13日,四川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表示将在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据悉,此次事故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伤员回忆:“爆炸很突然”
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科技”)位于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内,占地约50亩,厂区距离长江干流约300米。这是江安县2015年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的一家民营化工企业,主要生产两种医药中间体,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尽管其生产中会使用一些可燃的原料,但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为其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认为,这些原料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然而,7月12日18时30分左右,在工厂交接班的时候,一场爆炸发生了。
一名受伤的烘房工人告诉记者,当时包括他在内的四名工人正在烘房进行交接班,爆炸前没有发觉有何异常情况。爆炸时,他们听到一声巨响,觉得非常突然。
由于当时正处于交接班,因此车间内的人数几乎是正常生产时段的两倍。最终,爆炸及其引发的大火,令19人遇难,12人受伤。
善后与调查同步展开
记者从13日傍晚的江安县政府的“7·12”爆燃事故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事故后暂未发现对大气和水体造成污染;事故中受伤的12人均无生命危险,但仍在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记者从县卫计局了解到,伤者除一人右肱骨骨折之外,其余均为轻伤,其中两人轻度烧伤和皮肤裂伤,三人出现鼓膜破裂,其余伤员均表现为头痛、耳鸣等症状。
19名遇难者遗体已送至县殡仪馆,法医正在开展身份鉴定核实。宜宾市、县两级表示,将深入细致做好死者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尽管事故原因尚无定论,但随着调查深入,涉事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据江安县安监局副局长程明权介绍,2016年恒达科技在未取得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建设。相关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先后向其下达过责令停止施工建设的执法文书,也给予过行政处罚。县长、分管副县长今年3月还约谈过企业负责人。
2018年5月初,生产车间基本建成,在尚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评价批复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投入“调试生产”直至爆燃事故发生。
事实上,对于这些情况,江安县的工业园区管委会与职能部门也有所了解。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一位负责同志说,园区在日常巡查中通常是和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确实发现过问题,可是园区没有执法权。
国家应急管理部工作组13日抵达后,肯定了四川省事故处置妥善得当,要求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四川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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