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 首创智慧案管平台 织密司法监督的“针脚”

宜宾日报 2020-12-28 00:41 大字

□单华燕 陈爰睿

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珙县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把改革创新的要求贯穿试点工作始终,自行研发、自主设计了智慧案管平台这一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织密司法监督的“针脚”,切实把点上的“盆景”变成面上的“风景”。

该平台是如何破解影响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如何为彻底有效整治顽瘴痼疾提供有力抓手和力量支撑?带着一连串的疑问,笔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数据分析 提供管理决策素材

近日,笔者来到珙县人民检察院,看到第三检察部主任胡天燕正在登录“智慧案管平台”,平台上一张《犯罪嫌疑人犯案前在珙县乡镇居住地分布图》,以卫星地图的形式直观呈现每个乡镇(原)犯罪嫌疑人犯案前居住数量、占比,服务相关部门对重点乡镇开展法治教育、犯罪打击等社会治理决策工作等。

胡天燕告诉笔者,“智慧案管平台”以对“人”和“案”的监督为核心,加大对法院、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有罪不究、重罪轻判等问题,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该平台具有5大功能,18项子功能,能够自动生成工作提示、办案清单、数据分析图,涵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检察业务的方方面面。而数据分析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自动生成与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紧密相关的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犯罪变化态势图,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状况及社会治理现状,为管理决策提供精准数据、素材。

“目前,智慧案管平台已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运用,有的信息成果已达到了公检法联通运用,到明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全国铺开以后,我们将会把这一经验在全国推广,切实把点上的“盆景”变成面上的‘风景’。”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翔的话掷地有声。

“三书”比对 提升监督能力

近日,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人员像往常一样,将智慧案管平台自动生成的若干个分析报告送院领导审阅。

“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的王某,被珙县法院判决‘强奸罪’。”分析报告上的这句话引起了领导注意。近日,珙县人民检察院经慎重研究,认为珙县人民法院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错误,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珙县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依法以“寻衅滋事罪”作出改判。

“平台自动将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检察院《起诉书》、法院《判决书》进行比对,梳理出三机关认定罪名不一致的案件清单,着重解决减少罪名、变更罪名、量刑畸轻等潜在问题,有效解决了以往受承办人主观因素影响导致的问题发现难、监督不及时等问题,在透明之中实现《宪法》关于“相互制约”的规定,降低了司法风险,提升了办案质量。”珙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张洋告诉笔者。

自动检索案卡填录 提高办案质效

“以前对办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即便是我们对业务熟悉的干警也需要5天左右的时间,现在由系统进行自动提取、分析,只需要5-10秒即可完成。”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邱燕一语道破智慧案管平台带来的便捷。

检察官办理1件刑事案件,从审查逮捕环节到审查起诉环节,要填录500余项案件信息,出错率太高,用人工手段多年来也没有解决。智慧案管平台的自动检索案卡填录功能解决了这一难题,分析并纠正办案系统繁杂的案卡填录存在的问题,解决令办案人员头疼的案卡错填、漏填等普遍问题,把干警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邱燕介绍,平台今年7月31日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以来,就自动提示补充、纠正案卡填录3880余项,提出办案期限预警180次,纠正“随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问题15次,发现抗诉线索5件并已向法院提出抗诉,发现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超期1次,辅助优化“案-件比”决策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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