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关怀融入法理

宜宾晚报 2020-09-09 10:17 大字

晚报讯 “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管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近日,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矫正对象李某的家中,为其上门办理入矫手续并对其进行入矫宣告。

李某,今年17岁,系未成年人,家住珙县孝儿镇中安村四组,因犯强奸罪被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后因车祸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在家卧床疗养。按照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应在法定期限内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报到,但因其行动不便,家处乡镇偏僻村社,距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路途遥远,无法自行前往办理入矫手续。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了解情况后,考虑到 李某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人性化管理方式,开通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当天,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来到李某家中,开展了入矫登记、入矫谈话和宣告等系列入矫报到工作,对李某的思想、家庭情况以及身体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让其安心养病,积极接受矫正。并叮嘱李某的母亲要做好监护工作,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

李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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