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产难交付 法院强制腾退

宜宾日报 2020-07-27 00:48 大字

本报讯(杨烽)日前,珙县人民法院对五处拍卖房产采取了集中强制腾空措施,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将门市腾空后交付给买受人。

2016年,珙县法院受理了四川省珙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某、袁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刘某、袁某某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上罗镇的16个门市作为抵押物向四川省珙县农村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因逾期未还,银行将刘某、袁某某起诉至珙县人民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珙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抵押物予以拍卖,其中5个门市拍卖成交。拍卖完成后,该5个门市的占有人以集资联建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申请执行异议之诉。经审理,法院驳回占有人的异议请求,并依法张贴了限期搬离公告,占有人逾期拒绝腾退房屋。

鉴于上述情况,珙县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为保证腾退工作顺利开展,珙县法院反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多次同占有人沟通解释,并到现场进行考察,同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何莉、房屋所在地榕泉社区书记王小柱,当地派出所等共同见证、参与、监督执行。

7月14日上午10点,珙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韩学军宣布强制腾退执行开始,法警、公安拉起警戒线并清空执行现场的无关群众,强制开启门锁,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搬离。

迫于压力,两个门市的占有人在强制执行前已主动腾空,并主动将钥匙交于执行法官。另外两个门市现场组织买受人同占有人进行了协商,其中一个买受人李某同占有人王某达成租赁协议,租期半年。另一个买受人刘某同意占有人王某使用一个月,一个月后由王某自行交付刘某。最后一个门市,经清空物品后,占有人韦某出面表示自行搬离物品存放,不再阻碍执行。至此珙县法院强制腾退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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