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 创新开展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

宜宾日报 2020-04-20 00: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游莉)“全县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细分为若干项,采取100分制计分。县统计局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验收打分,总分在80分以上的,方可确认为规范化建设达标乡镇。”近日,珙县统计局副局长蒲忠文告诉记者。

珙县通过开展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乡镇统计机构更加健全、统计制度更加完善、统计管理更加规范、统计网络更加畅通、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实现乡镇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据悉,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从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经费保障、办公设施、统计调查、资料管理、统计服务和工作制度八个方面进行规范。时间安排是今年4月30日前,召开全县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会,培训乡镇统计规范化业务;7月30日前,完成乡镇统计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设施配置齐备;9月30日前,完成2019年乡镇统计基础资料整理,实现2019年全年软件资料规范化。11月30日前,完成2020年乡镇统计基础资料整理,实现2020年以来软件资料规范化。12月30日前,组织开展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规范达标的兑付专项经费。

最终,将按照“乡镇申请、县级验收、市级确认”的程序和“规范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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