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强化督查 严格执纪
晚报讯 2018年7月3日,珙县罗渡苗族乡某村干部因酒驾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罗渡苗族乡纪委从村民处得知消息后,立即组织对该村干部的调查工作,但县纪委案管室在数据统计过程中发现,该党员违法信息未录入宜宾市党员干部违法信息交互平台。
为了能够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严格执纪,实现对党员干部再监督一个不漏。8月27日,县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对全县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宜宾市党员干部违法信息交互平台录入情况进行督查。
“交互平台是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意识的重要途径。执法部门信息录入滞后、错录、漏录都会影响到我们纪委监委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信息录入情况的监督。”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分管领导王志强委员如是说。
据悉,本次督查由县监委委员王志强带队,对包括交警大队在内的4个执法部门进行了抽查,查找出信息录入不规范问题5个。
孙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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