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药不明不白 查看处方咋那么难?
网友反映在部分私人诊所就诊时,医生拒绝出示处方——
某诊所为患者配药。
某诊所开的散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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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近日,成都锦江区翡翠城住户赵先生向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和川观新闻·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他在家附近的一家私人诊所看病时,诊所提供的都是“散拼药”,却没有主动给他处方单和收费单,损害了他作为患者的知情权。
赵先生反映的情况不是个例。1月4日-16日,记者对四川省多地的十多家社区诊所之类的就医场所进行了暗访,发现有一半的诊所存在不出示处方、处方不规范等问题。□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吴平文/图
想看处方不容易:
有的诊所不开具处方,有的诊所表示西药处方不能给患者
“中药处方可以给,西药处方不方便给你们哈。”近日,在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中路的胜群诊所,记者以患者身份问诊拿药后,询问可否看下处方,被坐诊医生和药师连连拒绝。“人与人之间信任度不够。”问及原因,他说,“医院医生也不会允许随便拍处方和病历。”
该诊所提供给患者的药有两盒中成药、6包散拼药,由药师拿着处方在柜台里配装,配装好的药是几种药片、胶囊的组合药,由一个个小方纸包装,看不出药物的原有外包装和名字。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成都市锦江区、资阳市雁江区、内江市市中区、宜宾市高县等地的多家诊所,多次遇到医师拒绝出示处方的情况。在资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附近的一家诊所,记者注意到,医生甚至没有填写处方单,直接给患者拼配多种散装药品。而这种不开具处方直接拿药的情况,在乡镇上的诊所中更为普遍。
对于这种不出示处方的情况,有患者表示质疑。
家住成都市玉林中路的患者小倩告诉记者,她有一次患了感冒,想着离家近,症状也不重,就去家对门的诊所就医,结果诊所不提供处方,她也不知道开的是什么药,买回家后,在家人的劝说下,犹豫再三,还是没敢吃,“浪费了一百多元钱。”
在内江市市中区的一家诊所看完病后,患者黄女士也向记者吐槽:“皮肤有点过敏,想着去医院看病麻烦,就到家附近的诊所看病,结果花了不少钱,医生开的药全是一包包分装的散拼药,看不到药品名字,也不晓得他们是不是加价卖药,连去药店比个价都不行。”
有的处方“减了料”:
处方单上故意少写一种药,药师劝患者“不要纠结”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有的诊所尽管出示了处方,但处方并不规范。
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的立新诊所,就过敏性鼻炎请求开一些药。医师问诊后共计开了6种药,处方单上却只有5种药。医师告知:“还有一粒药是另外加上去的,没写在单子上。”记者请其将第六味药的名字写上去,药师表示:“你吃了有效果就行了,不要纠结是什么药。”
记者还注意到,在立新诊所的处方单上,医师、药师均未签名。
“为了避免‘大处方’加重病人负担,《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超了就要写第二张。”平武县中医医院主治医师姚俊先告诉记者,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故意少写一种药都是严重的违规操作。
“医院的药师必须对医师开的处方进行核查,有监督责任,私人诊所药师可能话语权没那么大,但这么明显的不规范操作是不应该的。”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的主治医师张伟介绍,“我接待过一个病人,在私人诊所没看好,拿着剩下的药来看病,但没有处方单,只有颗颗粒粒的药,很难判断当下症状是药物的作用,还是身体机能的问题。而不完整或错误的处方单,可能比没有处方单危害更大,很可能会误导转诊医师,作出错误判断。”
“这种故意为之的行为,是对自己职业不尊重、对病人不负责,一次两次看似没问题,但时间久了,出事情的概率会大增。”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学术部主任张晓云说。
追问
不愿出示处方 部分诊所为何冒险违规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诊所医师即便是自己调配药,也需要开具处方。而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普通处方要妥善保存至少一年,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所在机构将取消该医师处方权。
采访中,有私人诊所医师表示,无需向患者出示处方,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这一说法并无依据。
成都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医疗机构不应以任何理由向患者隐瞒处方,这是防止乱开药的必要措施。开具、出示处方不规范,要么是因为技术保守,要么是趁机获得不合规的收益。”对于拒不出示处方的,患者可向属地卫健局执法大队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下达整改通知。
于是,记者就暗访中遭遇的不开处方、不出示处方、开具处方不规范、价格未公示等问题,分别致电省卫健委、成都市卫健委,其工作人员表示,民营诊所由属地管理,不接受咨询。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执法大队表示只接受患者投诉。
记者以患者身份投诉后,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执法大队于1月12日对立新诊所进行了调查。而记者想向资阳市雁江区卫健局执法队反映情况,截至发稿时电话仍无人接听。
如果没有患者投诉,执法部门如何摸查、监管违规行医行为?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记者的追踪报道。
相关法规对处方的开具、使用等有明确要求,为何现实中还有诸多不规范的操作呢?
一方面,私人诊所的看诊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金沈蓉认为,四川公立医院的处方开具系统都与卫健委联网,随时可追溯倒查回去。但记者走访的设立在社区的民营诊所,有些未见电脑设备,有些即使有电脑,可医师还是习惯手写处方,在调查的十多家诊所当中,仅一家用电脑和打印机打印出了处方。
另一方面,也涉及处方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私人诊所的处方,特别是眼鼻喉等专科往往更多涉及‘偏方’,这也让不少诊所医生不愿意出示处方。”成都中医师付雪聪说。
张伟补充道,医院的医生能通过论文、专利、药物制剂等方式保护知识产权和利益,但医生要为处方申请专利需要提供治愈案例、统计学数据、疗效评价等,对于私人诊所乃至民营医院的医生来说都非常难,因此很多私人诊所医生选择通过不出示处方,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处方知识产权数量和从业年限、经验成正比,所以相比之下,老诊所不提供处方的比例更高。”张伟认为。
探索
政策激励推广电子处方单
如何才能更好保护患者对处方的知情权?成都等地正在展开探索。
“用信息化手段也许能消灭不规范处方,并促进社区诊所公示处方。”四川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介绍,成都已鼓励私人诊所使用联网的电子病历和处方单。诊所只要安装了相关软件并检查合格,就可作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这一政策导向下,成都部分诊所已安装了系统。“没有使用该系统的诊所在评优等方面将有限制,并作为重点抽检对象。”
记者采访的道和诊所,则使用了一款手机软件,在线填写病历、药方,病患也可随时在手机上查阅相关信息、在线问诊、购药等,透明度大为提升。
金沈蓉认为,这些信息化管理及民意调查等措施,可逐步做到全省社区诊所全覆盖,从而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监管固然重要,但很多业内人士认为,还可以创新方式,保护好诊所医生的知识性收入。
姚俊先认为,比如针对诊所医生申请专利不容易的情况,四川相关高校可以尝试与民间名医合作,建立药方储备库,按疗效、技术含量等分等级,优先孵化可行性最强的药方,使好药方造福更多人。“比如胃苏颗粒、玖痹颗粒就是名老中医与高校院所合作的典范,老中医有好方子,北京中医药大学用他们的科研力量为药方背书,药方被医药公司买去做出了非常好的中成药。”
另外,可以通过荣誉授予等方式鼓励医生分享知识产权。锦江区卫健局中医科科长冯飞介绍,该区赵真豪医生在防控新冠疫情时,公开了家传百年汤剂,被授予“四川青年五四奖章”;2017年锦江区还评选过名中医,开展了名中医的义诊,为优秀医生传播美誉。“知识产权是为了保护经济利益,授予荣誉也能有效提高口碑,增加客流。”
此外,还有不少医生认为,改变部分医生的固有观念也很重要。
张晓云建议,行医规范和要求这几十年来变化较大,对于新的行医要求,在新规新政发布实施后,应该组织培训学习,更新观念和行医规范。“医疗不仅是技术问题,如果取得患者信任,效果会事半功倍。”
张晓云总结她的行医经验指出,私人诊所要想有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在处方出示、价格公示等各个环节满足患者知情权。被市场淘汰的诊所,很多是因为丧失了患者的信任。
锐评
杜绝“散拼药”监管莫缺位
□张舟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私人诊所看病时,会遭遇“散拼药”、处方不规范、不出示处方等怪现象。有些诊所的医生甚至会辩解:“吃了有效果就行,不必纠结是什么药。”
作为面向基层群众的医疗机构,这些诊所的做法,背后存在着诸多风险。首先,诊所不出示处方的行为,无法保证用药的公开,甚至可能存在违规售药,牟取不法利润的可能;其次,没有处方的“散拼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用药不当,造成人身伤害,引发医疗事故;第三,此举让处方药药品信息的“知识鸿沟”进一步扩大,使病人处于完全被动地位。
要改变这些现象,仅仅依靠诊所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它们进行强有力的监管,职能部门不能缺位。
笔者以为,第一,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诊所、药店等医疗机构的信用管理,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信用评定情况,创建诚信医疗的社会环境,通过社会共治,实现综合监管;第二,医疗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善于利用多种渠道,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用药知识和意识,引导公众主动抵制不规范的药品销售行为;第三,可搭建信息共享系统或平台,利用技术手段,推动处方线上化、公开化、透明化,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的信息共享,杜绝不规范处方现象。
药品安全涉及每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患者对处方的知情权,理应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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