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天镇 “三三四”调解工作法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本报讯(代元刚)近日,笔者从高县胜天镇了解到,该镇“三三四”调解工作法有效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村民小组当先第一步“三”。土地纠纷孰是孰非,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和最基层最有发言权。村民小组接到纠纷后,组长组织组委会3人以上成员至少进行3次调解,核实纠纷起因等实情信息进行调解并形成调解记录,尽力将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并将调解成功率纳入村对组考核。据统计,截至目前,全镇12个村87个村民小组共计调解土地纠纷61起,成功34起,成功率55.7%。
村民委员会居中第二步“三”。复杂纠纷村民小组调解失败后,由村民小组报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调处,村民委员会接到报告后一月内必须安排调处,村民委员会调处3次以上仍不服者,再报请镇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镇调解垫后第三步“四”。经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层层调处,一般到镇调解委员会后绝大多数是时间跨度大、政策面广、涉及历史等多方面的复杂纠纷。镇调解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在一月内组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收集调处资料,实地踏勘、走访了解知情人等还原历史真相和收集相关事实依据,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进行调处最少在4次以上,镇级实在调解不成再酌情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共同调处,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镇级。同时,该镇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和土地证内卡登记查阅上加大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稳定因素和上访等现象发生。据统计,截至目前,镇调解土地各类纠纷27起,成功26起,成功率96%,其中成功调处4起长达多年的土地山林纠纷,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和提高了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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