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诉“女汉子”到“知心姐姐” 记高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林芸
[摘要]——记高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林芸
□钟骏 本报记者 田琴
在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16年里,林芸先后担任公诉科副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员额检察官等,现在她是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16年,作为法律人的林芸从唇枪舌剑的公诉“女汉子”到谆谆善诱的“知心姐姐”,她用青春和汗水、真诚和智慧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司法的公正。
在多年的办案经验中,林芸还探索出了“扶贫+救助”的工作思路,使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得到特殊保护、及时救助。同时,积极推动构建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制度,让高县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培养中小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她率先垂范当标杆。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在管理辖区内出现涉疫案件时,作为共产党员的林芸挺身而出,加班加点,仅用三天时间就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这起案件是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疫情期间非法猎捕野生鸟类42只,经鉴定,其中1只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只属于国家“三有”野生动物,1只属于四川省“三有”野生动物。因此案是抗击疫情期间的重大敏感案件,受到了各级各部门及众多媒体的关注。为办快办好这起案件,林芸率检察院专案组不分昼夜、加班加点,依职权主动提前介入,围绕入罪门槛及定性标准、法律适用、证据收集与固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收到森林公安局移送的案件材料时已经是星期五下午的下班时间了,林芸放弃休息时间,利用周末审查案件,仅用三天时间就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的快速办理,被中省媒体相继报道,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她点亮希望暖人心。“检察官姐姐,我考上大学了,感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林芸看着来自云南某大学小喻同学的来信,很是欣慰。小喻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未成年嫌疑人,是检察官林芸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使他有了参加高考进入大学读书的机会。当时,小喻参与一起中学生聚众斗殴案件被审查,林芸在审查此案时发现,小喻是一名高二在读生。她意识到,小喻正处于人生的关键节点,该案稍有不慎将直接影响小喻的一生。本着“未爱引路、呵护成长”的未检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林芸多方收集资料、多方评估考察,在综合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小喻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满后,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为小喻制定了适应其身心发展和其个性特点的《矫治计划》,敦促小喻的监护人以积极健康的思想来教育影响小喻,还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到“心灵驿站”,对小喻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帮助小喻打开心扉,重塑信心。正是林芸坚持“宽容不纵容”,把未检工作做成“暖心工程”,帮助了涉案少年圆梦大学。
她浓浓关爱显真情。为防止错失救助未成年嫌疑人的良机,林芸顶着烈日,来到偏远的农村山区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嫌疑人黄某某开展社会调查。黄某某系高中在读学生,因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林芸开展大量的细致工作,经过审查后认为其情节轻微,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为了让小女孩感受到司法温暖,林芸还努力争取国家司法救助,争取学校对小女孩宽容理解,争取村支两委支持,帮助其家庭走出贫困,帮助小女孩重返校园,教导她用勤劳的双手和自己的努力创造美好未来。
在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林芸带领第一检察部的同事们,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强化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专业技能;学习“延安整风”精神,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深入自我剖析,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查纠问题阶段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提升,努力守护社会平安,彰显检察担当。
十六年如一日,林芸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立足新时代的新要求,为建设平安宜宾、法治宜宾,默默奉献。2018年、2019年她连续两年被评选为“高县十佳平安卫士”,2019年获高县县委嘉奖、被评为2018年度宜宾市“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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