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查获6辆“百吨王”超载大货车
5月17日,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超载“百吨王”大货车6辆,现对6辆大货车信息予以曝光。同时提醒交通运输业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广大货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载,安全文明出行。
5月17日凌晨1时15分,许某驾驶川K7652X重型自卸货车在宜威路0018公里500米被高县公安交警拦截检查,发现其超载,随即跟车到高县月江镇天顺搅拌站进行称重,车辆总重达到101.680吨,超载30%以上。
5月17日凌晨1时13分,刘某驾驶川K7393X重型自卸货车在宜威路0017公里100米被高县公安交警拦截检查,发现其超载,随即跟车到高县月江镇天顺搅拌站进行称重,车辆总重达到104.720吨,超载30%以上。
5月17日凌晨1时17分,王某驾驶川K7145X重型自卸货车在宜威路0017公里100米被高县公安交警拦截检查,发现其超载,随即跟车到高县月江镇天顺搅拌站进行称重,车辆总重达到102.500吨,超载30%以上。
5月17日17时10分,丁某驾驶川K7152X重型自卸货车在206省道0348公里600米被高县公安交警拦截检查,发现其超载,随即跟车到龙润建材进行称重,车辆总重达到102.30吨,超载30%以上。
5月17日17时10分,陈某驾驶川K7026X重型自卸货车在206省道0348公里600米被高县公安交警拦截检查,发现其超载,随即跟车到龙润建材进行称重,车辆总重达到105.69吨,超载30%以上。
5月17日16时22分,罗某驾驶川Q8026X重型自卸货车在212省道0260公里100米被高县公安交警拦截检查,发现其超载,随即跟车到宜彝三标二站进行称重,车辆总重达到103.38吨,超载30%以上。
被查处后,高县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6辆违法大货车驾驶人分别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目前,超载货车已按要求对车内货物进行卸载转运。同时,大队还将处罚结果抄告车辆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全面落实“一超四罚”。
宜宾公安交警提示:超载的大货车,行驶中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易发生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为了自身与他人安全,请严格按照规定载运货物。宜宾公安交警将持续对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希望广大货车车主和驾驶员主动杜绝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真正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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