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茶贸综合产业园项目招商公告
高县茶贸综合产业园项目已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开展整体招商,招商人为高县农业农村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选择投资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茶贸综合产业园。
二、投资估算
8亿元,全部投资由投资人自筹。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高县庆符镇骆家村。
(二)建设内容:新建一个以茶叶营销、茶文化展示、茶研发、茶叶包装、物流仓储、农产品检测、农特产品销售、农产品电商、金融服务、宾馆酒店、办公休闲娱乐、商住及配建停车场等为一体的茶贸综合市场。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93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1.依法出让的商服(市场)用地和商住用地约164亩,其中商服用地约82亩,容积率为1.0-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依法出让的商住用地约82亩,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2.配建停车场占地面积约29亩,由投资人按招商人审定通过的建筑规划方案投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招商人。
(四)建设周期:规划方案实行一次性报批,分期实施。市场建设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市场建设约60亩,第二期市场建设约22亩,以投资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为基准时间进行计算,每期建设周期为12个月,建成后6个月投入运营。
四、招商方式
本项目实行带规划整体产业招商,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具体招商流程如下: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投资人,自行制定并在公告要求的时限内提供本项目建筑规划方案;未按时提供本项目建筑规划方案,视为自动放弃。
(二)项目建筑规划方案经招商人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后,从中评选出一个方案确定为本项目建筑规划方案,由招商人向提供方案的投资人支付10万元购买该方案(购买后知识产权归招商人所有)。未被评选上的项目建筑规划方案,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符合报名条件,按时提供本项目建筑规划方案且接受最终评审确定的项目建筑规划方案的投资人方可参加打捆综合竞价。
(四)招商人组织符合条件的投资申请人对该项目用地进行打捆综合竞价,综合地价竞价起始价为45万元/亩,报价最高者为本项目投资人。
(五)由招商人与项目投资人签订产业招商协议。
(六)招商人向项目投资人出具《土地竞买资格确认函》。
(七)项目投资人取得《土地竞买资格确认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参加项目用地竞买,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对投资人的要求
(一)法人资格:投资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投资申请人必须具备大中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能力,必须具备规划、建筑、市政设计资质,并提供证照原件。
(二)投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商业信誉:三年内企业无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业绩要求
1.投资申请人或股东、高管必须具备不少于两个茶叶市场建设和经营茶叶市场三年以上经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投资申请人或股东、高管规划设计的单个专业市场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投资申请人或股东、高管必须具备经营管理不少于3个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的经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申请
七、参选保证金
参选人须向招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4000万元,参选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
八、投资方式
投资人签订产业招商协议后须在高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承继投资人在本项目的权力和义务,并与投资人共同承担本项目连带责任。项目建设期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所产生税款在高县缴纳。
九、项目运营管理
(一)投资人须按照招商人提供的建筑规划方案进行优化设计,经招商人批准后实施。未经招商人同意,本项目不得转让;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
(二)市场销售: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第一年自持比例不低于市场建筑总面积的50%,第二年至第五年自持比例不低于市场建筑总面积的30%,五年后除招商人认定的核心区(市场管理办公、茶文化展示、茶研发、农产品检测等部分)外自持部分可按最小单元分割办证出售(出售方案须经招商人同意方可出售)。所有出售部分产业业态为项目建设内容。
十、土地供给
高县茶贸综合产业园项目用地实行整体产业招商,通过整体招商、分期分宗出让的方式,按照净地条件出让商服用地和商住用地。投资人获得土地竞拍资格后,通过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项目红线内的市政道路和绿地等基础设施,由投资人投资建设。
十一、建设时序
本项目商住用地开发不得先于商服(市场)用地建设。
(一)市场建设: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完成审批并达到协议约定条件后启动建设。市场建设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市场建设约60亩,第二期市场建设约22亩。
(二)商住建设:商住用地分两期建设,第一期约40亩,第二期约42亩,待第一期市场两层楼面浇筑完成方可建设,且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预售要求后,才能办理预售许可。
十二、市场运营
投资人组建茶贸中心专业营销团队,负责市场运营。茶叶市场中心交易区第一年入住率不低于50%,第二年入住率不低于60%,第三年入住率不低于70%。茶叶市场中心交易区市场交易额第一年达到3亿元以上,第二年达到5亿元以上,第三年达到 7亿元以上。三年以后入住率稳定在80%以上,交易额稳定在20亿元以上。
十三、奖补政策
(一)茶贸市场经营前三年为市场培育期,市场培育期内招商人将投资人茶叶市场自持部分运营中上缴税收(含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80%补贴给投资人用于市场培育和运营(以上税收不包括商品房开发项目)。
(二)市场建设的城市配套费依法依规全额缴入财政,其中县级留存部分(不包括商品房开发项目),专项补助给项目投资人用于市场培育。补助方式另行约定。
十四、领取招商文件
(一)领取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领取地点:高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四川省高县庆符镇凯华路50号)。
(三)领取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十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高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四川省高县庆符镇凯华路50号)。
(三)提交参选文件
1.投资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2.投资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3.投资申请人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关于同意投资的决议。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对投资申请人条件要求及招商文件所列要求承诺书。
7.投资申请人满足资格条件的财务状况资信证明材料。
8.投资申请人资质、项目业绩及相关荣誉说明。
9.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四)提交本项目建筑规划方案。
(五)提交参选保证金缴纳票据。
1.参选保证金金额:4000万元。
2.投资申请人将参选保证金4000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到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
3.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9日18:00时。
4.中选成为项目投资人的,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5.未中选成为项目投资人的,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在确定最终投资人签署正式产业招商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回。
十六、其他事项
详见《高县茶贸综合产业园项目招商文件》。
十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宜宾日报》《高县发布》《高县新闻网》《投资高县》《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解释权属高县农业农村局。
十八、联系方式
高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13890931801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1484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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