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县农商银行”)《章程》规定,经高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高县农商银行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华晨符江宾馆二楼中会议室(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149号)
(三)会议召集人:高县农商银行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出席人员:高县农商银行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嘉宾及其他有关人员
(六)会议表决方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董事会三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监事会三年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参会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2日18:00止,逾期未登记视同弃权
(二)登记地点:高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及辖内各支行
(三)登记手续:
1.拟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通过电话联系报名,也可亲自到高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或当地支行报名登记。
2.拟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到高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或当地支行确定委托代理人,领取《授权委托书》,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后交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金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金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东股权加本人股权合计不得超过高县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2%(344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东股权加本人股权合计不得超过高县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10%(1723万股)。
4.股东被限制表决权的,其被限制部分股权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内。
四、出席会议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8:00—8:50到达会场,并办理好签到手续。
(二)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报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报到。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五、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何勇君
联系电话:0831-5423601,13708295215
李志刚
联系电话:0831-5423601,13458842273
联系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1号
邮政编码:645154
特此公告
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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