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执行 8 年老案终化解
本报讯(马腾飞 全媒体记者 余力)近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执结一起长达8年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及重庆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赔偿金和迟延履行金共计4.8万余元。
2012年12日7日,赵某驾驶的仓栅式货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王某龙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龙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之后,王某龙经送长宁县中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王某龙的家属邓某容、王某伦、王某超、刘某福为维护其权益,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赵某赔偿邓某容、王某伦、王某超、刘某福各项经济损失56853.73元,被告重庆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赵某、重庆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相关义务。2014年10月,邓某容、王某伦、王某超、刘某福向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申请执行,该院受理后,委托内江市东兴区法院执行。
收到案件后,东兴区法院按照“法官主导、分工协作、流程标准化、操作集约化”的原则,及“1+1+1+X”(即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驾驶员不固定轮流安排协助执行)的办案模式,拟定出案件执行方案。
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多次前往重庆、宜宾等地进行实地调查,扣划被执行人仅有的37832.42元银行存款,及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但由于申请执行人未收到全部案款,情绪比较激动,东兴区法院虽做了相关释明工作,但是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东兴区法院执行团队一边耐心细致做好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一边多渠道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后查明,被执行人重庆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巴南区分公司有履行能力,遂恢复案件执行。因时间跨度较大,案件迟延履行金计算复杂,执行团队加班加点分段计算出金额,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支付了赔偿金和迟延履行金,案件成功执结。
今年以来,东兴区法院执结案件354件,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实际到位标的8623.62万元。下一步,东兴区法院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以过硬的办案水平和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的决心,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让更多“纸上判决”化作“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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