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抚养费长宁法院立即立案保全

宜宾日报 2020-11-09 00:43 大字

本报讯(邓文武)“法官你好,我是申请执行人潘某的母亲游某,最近我了解到,村上即将有一笔廖某(被执行人,潘某的父亲)的土地补偿款要下发了,他一直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要是这个钱发到廖某手里,他又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我们可怎么办啊?”近日,长宁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接到游某的求助电话,申请执行人潘某提出保全申请。

廖某和游某离婚后,法院判决潘某跟随游某生活,廖某则按月支付潘某抚养费,然而廖某却从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2019年潘某法定代理人游某向长宁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立即开展执行工作,但廖某常年在外打工,电话也不接听,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在银行的协助下,法院查询到了廖某多个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都不多,七拼八凑才勉强凑齐了部分抚养费。

了解清楚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与廖某所属村委联系,核实确认该笔款项后,执行干警立即立案执行保全,当天下午就将保全裁定送达村委会及各方当事人。游某在接到法院的保全裁定后激动地说:“法院办事效率太高了,真的是为人民办实事,把这个钱保全下来我就放心了,孩子的生活也有了保障了,非常感谢。”

至此,该保全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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