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在全省率先完成 农村不动产确权颁证
本报讯(宋成均 谢琴)7月3日,笔者从长宁县获悉,该县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了“应测尽测、应颁尽颁”的总体目标,标志着农村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在长宁县全面落地落实。
据了解,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有了这个,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就可得到法律保护了,将来还可以用来做抵押贷款。”村民罗大怀指着自家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说,这次办证,一点冤枉路都没跑,先前他和妻子在外打工期间,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和视频沟通后,对他家的房子作了外业测量和权属调查,当地国土所通知他去领证。
为强力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长宁县政府制定印发了《长宁县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在工作推进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召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高效、优质地完成确权颁证工作,迅速总结经验、拓宽思路,长宁县成立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班,负责宣传培训、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同时建立了项目部管理制度、定期例会制度、抽查督查制度、联络员制度、工作日报制度、持证上岗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办理,长宁县建立了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缮证、发证、归档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在整个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该县采取资料收集、外业测绘、权属调查、内业数据处理与整理、公告及公示、异议重新划界、界址签章、户主声明书、申请书签章、数据库建设与汇交及资料装档整理、权属来源材料审批、对权属资料审核合格的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等流程办理。
截至目前,该县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外业测绘91886宗,数据入库91886宗,应颁证77559户已颁证76675户,颁证率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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