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奇葩证明”的另一面
□彭世宏
据报道,长宁县从今年9月份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奇葩证明”专项行动。
关于“奇葩证明”,早在几年前就成为社会焦点热点话题,诸如证明“你爸是你爸”“我妈是我妈”而引发的全社会讨论也屡见不鲜。在此背景下,长宁县开展集中整治“奇葩证明”专项行动,助力解决“劳民伤企”的顽疾,值得肯定和点赞。
笔者注意到,此次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是长宁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非公局;整治的对象,是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业务窗口服务人员。
透过这些信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监管检查部门能够发现的那些“奇葩证明”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却依然抓在手里不放?须知,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行业业务掌控者,更能清楚地知道哪些证明是“奇葩证明”、哪些要求是“劳民伤企”。
明知“现有证照能证明、其他材料能涵盖、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申请人书面承诺能解决”,却依然要求出具证明,这种让群众跑断腿也解决不了问题的行为,只能反映出这些职能部门缺少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事实上,这些现象并非长宁存在,放眼全市各地,尽管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要大力推进“减证便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需要,但是,在不少地方和部门,依然揣着明白装糊涂,对自己部门存在的“奇葩证明”无动于衷,甚至充当“肠梗阻”。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当前,宜宾正处于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时期,对内,需要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携手奋进;对外,需要高扬开放大旗,让投资者引得来、留得住、过得好。一个“奇葩证明”看似小事,但影响的是一个地方口碑和形象,伤害的是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凝聚力、向心力。
解决“奇葩证明”,通过监管检查只能治理一时,最根本的治理,还在于各个职能部门真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革自己命”的主动作为,从本部门查起、从本部门改起、从本部门去杜绝那些困扰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的“奇葩证明”“无谓证明”“循环证明”。唯有如此,类似“奇葩证明”一样的奇葩现象才会得到根本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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