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继往开来 续写宜宾检察新篇章

四川法制报 2019-09-19 00:46 大字

“6·17”地震发生后,宜宾市检察院迅速组织未检宣讲团干警赶赴灾区,对孩子们进行心理疏导与法治宣传

宜宾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现场

宜宾市检察院干警到对口帮扶的屏山县太平乡火星村送温暖何富权 钟骏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文/图

2019年以来,宜宾市检察机关以服务大局为抓手,努力为宜宾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彰显宜宾检察担当作为;以机关党建为抓手,打造全面过硬的政治机关,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机构改革为抓手,打造高质量的业务机关,促进检察工作高效有序;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成高精尖的智慧检察,实现向科技要检力、要效率;以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为抓手,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两级检察院工作一体化水平;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风气,创建新时代一流检察队伍的“六个抓手”为总体工作思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宜宾市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主业主动作为“四大检察”走出新格局

2019年以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1357人、起诉2381人。其中,办理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以饶拾元、饶孟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案;追诉8起漏罪、13名漏犯,追加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彭美春等人故意伤害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汇编。与工商联建立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机制,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8人、起诉154人。与成都、乐山等5个检察院建立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盟,批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8人、起诉78人。注重法治扶贫,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盗窃、诈骗等危害农村稳定犯罪,批捕262人、起诉315人。

建立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机制,立案2人;推进监检衔接规范化制度化,受理移送职务犯罪50件51人、起诉44件51人。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28人、不起诉24人,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积极参与“6·17”长宁县地震救灾工作,出台重特大自然灾害涉公益损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法,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打击抗震救灾领域违法犯罪机制,相关做法受到省检察院肯定。

2019年以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案效率得到提升;监督纠正公安机关立案27件、撤案28件,提出刑事抗诉12件。完善“派驻+巡回”工作模式,对监狱、强制医疗所开展两轮巡回检察,整改建议全部被采纳。突出精准化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1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突出补短板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突出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立案4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开展廉租房、公租房、扶贫安置公益检察专项活动,相关做法受到省检察院肯定。全市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

精细化管理为突破 检察工作高质量专业化发展

为实现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专业化发展,宜宾市检察院以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从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等着手,不仅明晰了权力边界,还提升了检察业务、队伍、日常管理“执行力指数”。

建立了督查督办制度,把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部署、该院党组会等议定事项和检察长重要部署以及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等纳入督查督办,提升了工作执行力。

优化了全市检察机关奖励办法、对内设机构和基层检察院的绩效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宜宾检察争先进位。制定关于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官办案职责的相关规定,精确划清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等的权力边界。

制定规范基层检察院备案审查案件报送工作办法,除法律规定应当报送宜宾市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案件外,要求起诉时拟减少罪名的案件等6类案件须报宜宾市检察院备案审查,目前已备案审查案件266件。

制定重大检务督察事项“案件化”办理等“一规定三办法”制度,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放权不放任。两级检察院实行重大检务督察事项案件化办理5件,参与、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案件238件,提出监督意见25条。

高标准严要求 检察队伍焕“新颜”

千古兴业,关键在人。检察工作能不断迈上新台阶,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重中之重。为此,宜宾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制定党建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建立网上党建讲习所,举办传承红色基因研修班,开展检察长讲党课活动,落实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向党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竞赛、业务骨干综合能力提升班等250人次,并启用一批有干劲、有冲劲的80后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开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机关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对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巡察,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

制定宜宾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指导、督促、检查和绩效管理,推动基层检察院全面协调发展。

近年来,宜宾检察系统涌现出了一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影响、带动了全体检察干警,形成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推动全市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

近年来,叙州检察人共同努力谱写了新篇章:先后2次被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3次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6届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连续18年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年度目标考评一等奖。

2013年以来,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2072人,提起公诉3407人;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油樟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被宜宾市妇联表彰为“三八”红旗集体;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9件,撤案42件,纠正漏捕38人,漏诉58人,抗诉14件,发出纠正违法99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3件68人;立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87件,公益诉讼41件;申诉18件,司法救助3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余元。2018年,该院办理的宜宾市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

2011年至今,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县级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标准试点院、全省“四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接待室、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并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在各项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2017年以来,该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65件401人,提起公诉492件718人。立公益诉讼案件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成功督促相关部门收回国有资产3300多万元,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我身边的政法英雄(检察)

王艳 燃情检察 无奋斗不青春

王艳,现任宜宾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2009年,刚从大学毕业的王艳来到珙县检察院,经过多年的奋斗,王艳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宣讲能手、优秀党员等称号,并分别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嘉奖。

在珙县检察院工作期间,王艳共办理刑事案件74件,追诉漏罪1件,漏人5人,均无诉后判无罪或诉后撤回案件。2013年,因工作出色,王艳被遴选到宜宾市检察院公诉处,2018年,王艳担任宜宾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专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5年来,王艳共办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一审案件27件,二审上诉、抗诉类案件32件,无一错案。2019年5月,宜宾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王艳调整到宜宾市检察院新成立的第三检察部主持工作,专门审查起诉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她迅速抓住了与监察机关建立无缝衔接这个关键,仅短短两个月就打开了工作局面。

吴涛 重压之下更坚韧

吴涛,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她所在的部门承担着全市最重、最难的审查起诉工作任务。全市三分之一的公诉案件、近90%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在该院,该院年均公诉案件达1000余件,办案干警不足10人。

重压之下,吴涛变得更加坚韧。她先后主办重特大案件数起及普通刑事案件近1500件,参办、审签公诉案件8000多件。她所在部门承办的案件无漏罪、无漏犯、无一例超期羁押,曾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先进集体”,被最高检授予“优秀公诉团队”。吴涛荣获了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部、四川省优秀公诉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等。

黄莎 起诉准确率100%

黄莎,现任长宁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多年来,黄莎主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等大要案近百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起诉准确率100%。

因工作成绩突出,黄莎先后被宜宾市检察院嘉奖,被长宁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战线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2009年9月,黄莎代表宜宾市检察机关参加四川省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荣立三等功一次;2012年,黄莎荣获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黄莎被省政府记为一等功公务员。

林芸 我还能再多做一点

林芸本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温婉亲和。多年来,她富有感染力的教育、效果显著的青少年保护、独具匠心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挽救了许多孩子。

林芸是高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她已经办理了200余件未检案件。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林芸都要求自己做到“四个全面查清”,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出生、查清犯罪事实、查清其犯罪动机和犯罪原因。在她的带领下,高县检察院未检科先后荣获“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宜宾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她本人也获得宜宾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付忠 主动出击解决“四难”

付忠,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27年,22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2003年和2014年先后被省检察院和宜宾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在分管反渎工作期间,付忠针对反渎工作发现案件线索难、立案难、查证难和处理难问题,大胆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创新,通过制定反渎案件线索排查范围及时间表,变被动调查为主动出击,建立与控申、公诉、侦监等部门的线索提供机制,畅通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渠道,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同时,积极加强与政法委、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推进案件线索管理,不断增强案件抗干扰能力,反渎工作“四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该院年办案量均超额完成宜宾市检察院制定的目标任务,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反渎工作先进个人。

黄显贵 关爱有多大,收获就有多大

黄显贵,现任江安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在任监所检察科科长期间,黄显贵所在部门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系统中名列前茅,曾被最高检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黄显贵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都说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但黄显贵的体会是:关爱有多大,收获就有多大。多年来,她不仅以敢于监督、公正不阿著称,而且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打动着每一个和她接触过的在押人员。

母莉 抽丝剥茧练就“火眼金睛”

80后女检察官母莉,现任筠连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主诉检察官,2017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母莉对每一起案件从定性到量刑都深思熟虑,力求准确。长期耐心细致的抽丝剥茧,使她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2010年以来,在她的带领下,筠连县检察院公诉科共提起抗诉10件18人,其中8件案件都是她本人办理,全部得到宜宾市中级法院的改判,成功打破该院公诉科10年无抗诉的僵局。她所办理的多起抗诉案件成为新形势下惩治新型犯罪的典范。2014年,她会同教育、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创新制定了《刑事诉讼中未成年当事人心理、生理咨询、抚慰、矫治办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全文转发推广。

罗书祥“半路出家”的“办案能手”

罗书祥,现任兴文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他“半路出家”,却因下足功夫刻苦学习而成为单位“办案能手”,先后被宜宾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获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2013年,罗书祥在公诉科工作的半年时间里,办理公诉案件30余件,无一错案。在侦监科工作期间,采用“5+2、白+黑”的工作模式,曾在一周时间内独自一人办结了16个审查逮捕案件,批捕犯罪嫌疑人25名;曾两天内审结涉嫌贩卖、运输毒品42.1千克、提捕人数达11人的特大毒品犯罪案件,阅卷9卷,写报告1.2万字。罗书祥主持试行的《兴文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兴文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及不捕说理》两项创新工作获得宜宾市检察院评审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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