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民政局 多举措加强救灾款物监管
本报讯(刘佳睿 梁雨)近日,笔者从长宁县民政局获悉,长宁“6·17”地震发生后,该局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组织力量保障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生活保障。
据悉,该局为强化救灾款物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精准发放,专物专款专用,多举措加强救灾款物监督。该局迅速成立长宁“6·17”地震救灾捐赠物资资金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岗位,筹备救灾物资管理仓库,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该局会同县财政、县审计部门出台《长宁县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接收捐赠工作,规范了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对物资采购、调拨使用、公开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要求救灾款项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遵循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合力制定分配方案,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推动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对于救灾款物的收发及使用管理情况,我们也会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阳光救灾、廉洁救灾。”长宁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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