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交警破获一起“黑校车”案 近日将提起公诉

宜宾日报 2019-04-17 01:01 大字

[摘要]近日将提起公诉

□宜交宣

“黑校车”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也是学生生命安全面前的一头“猛虎”。3月15日,根据群众的“黑校车”举报线索,长宁县交管大队经过10天的秘密调查,将嫌疑人抓获,这是长宁县首例“黑校车”接送学生严重超员的危害公共安全案。近日,此案将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抽调精兵 巡线而上

2019年3月5日接到举报后,长宁县交管大队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抽调法制、综合、事故等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大队主要负责人挂帅,迅速开展秘密调查取证。3月6日下午,经过“便衣周边摸排”“爬山录像”“充当家长接小孩”等方式的调查取证,发现新语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川Q343XX号小型普通客车、川QG78XX小型普通客车、川DY07XX小型普通客车、川DU9XX小型普通客车)分别往四个方向行驶。

精心部署 迅速收网

为确保学生们的人身安全,专案组决定对“黑校车”进行“收网”。3月15日下午14时许,大队组织专门力量在新语幼儿园周围道路布控收网,挡获硐底新语幼儿园接送学生面包车3台(川Q343XX、川QDY0XX、川QG78XX),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3人(安X、于X灵、张X恒)。随后,交警立即将驾驶员、幼儿园园长及老师传唤至硐底镇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同时,在硐底镇派出所、龙头镇派出所的协助下,将40余名学生妥善护送回家。

四车一案 悉数落网

经查,从2019年初硐底镇新语幼儿园开学后,幼儿园园长郭X兰,心存侥幸,并与部分学生家长达成一致意见,由郭X兰按每人每学期500元的价格收取接送学生上学和放学路费,由学校组织车辆负责接送。随后,郭X兰联系、组织安X驾驶川Q343XX号小型普通客车(私家车)、于X灵驾驶川QG78XX号小型普通客车、张X恒驾驶川QDY0XX号小型普通客车、彭X彬驾驶川QDU9XX号小型普通客车每天早上和下午接送学生上学及放学,并安排幼儿园老师负责随车,保障接送途中的安全。上述车辆均未取得校车资格,驾驶员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其中最为严重的是:除川QDU9XX号车辆未发现超员现象外,其余车辆均有超员行为,川Q343XX号多次装载11人—21人、川QDY0XX号多次装载15—17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安X、郭X兰、张X恒、彭X彬、于X灵已被行政处罚;同时,安X、郭X兰、张X恒涉嫌刑事犯罪,已依法处以刑事拘留,此案将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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