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红脸”纠错 提升工作质量

宜宾晚报 2018-09-27 11:11 大字

晚报讯 “我们室在办理公文上犯错误了!”9月26日,长宁县纪委监委机关9月份督查督办会上,一个专门的环节引起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各办(室)在进行工作总结时,提出本月工作不足,现场通报令人“红脸出汗”。

“通报警醒了我,今后要认真再认真,避免出现错误。”犯错的小程说。事后,分管领导对他进行了谈话,提醒以此为鉴,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重新投入工作。

据悉,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错误在相关会议上公开通报,在机关中点名批评的做法,已成为长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提高工作责任心、提升综合素质的一剂“苦口良药”。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制定错情通报机制,从日常工作中最容易被忽略、最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抓起,及时纠错,促使干部在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已通报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文办会、上报资料等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问题4件4人。

“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后,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出了更严更高要求。错情通报制度的实施,是我们对纪检监察干部严管厚爱的一种体现,目的是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该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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