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警方破获“5.18”交通肇事逃逸案

宜宾晚报 2018-05-29 10:57 大字

晚报讯 日前,长宁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细心走访和追踪,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齐某洪被抓获归案。

5月18日10:58,长宁交警值班民警接到古河派出所转接的电话,称在在S308省道135KM+100M绣球村一组(小地名:倒立山)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被撞倒在地。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执勤民警带队迅速到达现场,并仔细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现场并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痕迹、物证,民警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时间刻不容缓,长宁交警分兵三路共同开展,一路监控视频组,利用监控卡口视频技术手段,查找肇事车辆及驾驶人的视频、图片资料;一路现场走访组。现场对群众和过往车辆进行走访和地毯式排查;一路温馨交流组,负责与受害人家属联系,并及时通报案件侦查情况,确保家属情绪稳定,并与受害人交流案发情况,获取更多有利信息。

长宁交警迅速对周边乡镇进行排摸,对过往车辆及群众走访交流中了解到,逃逸车辆是一辆两轮女士摩托车,红色,逃逸人微胖,大概40岁左右。民警调取了沿路监控设备,推算发生事故时有一辆公交车经过,随即去公交车公司调取了监控,在录像中可以清晰看到5月18日10:56,一辆摩托车撞倒电瓶车后逃逸,确定了逃逸车辆和逃逸人的形态后,再次沿路摸查。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走访排查,5月19日在古河镇一家建材店的监控里发现了嫌疑车辆,确定了车辆及车辆所有人信息。

日前,办案民警直奔嫌疑人家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经过民警审查,犯罪嫌疑人齐某洪(男,52岁,长宁县下长镇共兴村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齐某洪交代,事发当天,他驾驶川Q5239D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古河镇往江安县方向直向行驶,10时54分许,当车辆行驶至S308省道135KM+100M绣球村一组(小地名:倒立山),与童某金驾驶的川QF20500号电瓶车相撞,造成童某金左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的道路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齐某洪驾驶摩托车逃逸。

长公交晚报记者 向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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