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4.7交通肇事案

宜宾日报 2018-04-18 02:54 大字

肇事者周X鑫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情简介:2018年4月7日,周X鑫驾驶川Q169B8小型普通客车从竹海镇方向沿长大路往长宁县城区方向行驶,17时50分许,当车行驶至长大路11KM+900M处时,受梁X尹驾驶的川EJ5830小型轿车影响,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由陈X才驾驶的川Q8783C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李X连、陈X)相撞,造成陈X才、李X连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X受伤及上述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周X鑫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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