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工商局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检查

宜宾日报 2018-03-02 03:26 大字

本报讯(康涛)春节期间,长宁县工商局城区所接到多起因不退还保证金的汽车消费投诉,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汽车销售行为,结合“红盾春雷行动”工作安排,2月26日至27日,该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天的汽车市场专项检查。

该局查主体资格,看证照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查格式合同,看是否备案和有无“霸王”条款,是否存在捆绑销售或者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等行为;查商品质量;查广告,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重点打击以店堂告示、宣传彩页、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汽车销售商16户,帮助规范宣传用语5条,规范格式合同条款3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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