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法院联动 执行惩戒威力彰显

延安日报 2018-11-07 15:09 大字

本报讯 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10月23日,志丹县纪委、监委首次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被县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党员康某和1名公职人苏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及政务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志丹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且系党员、公职人员的,建立了定期信息报送机制,对被执行人系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信息进行梳理记录,定期向纪委、监委报送,方便监督核查,同时建立协调对接机制,畅通法院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对接,主动争取纪委、监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配合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做好对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惩戒。对于在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进行移送,不留死角。据了解,截至10月30日,该县法院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党员、涉公职被执行人67人,其中65名被执行人被县纪委、监委谈话提醒,2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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