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举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还仪式 28名农民工现场领取512443元工资

阳光报 2018-06-04 01:59 大字

  为了有力震慑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5月30日,志丹县公安局举行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还仪式,28名农民工现场领取到512443元工资。

  发还仪式上,志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彦斌介绍了志丹县今年以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三起案件典型案例。经志丹县公安局依法侦查:2017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志丹县河滨路经营的某火锅城拖欠12名员工劳动工资数80133元。

  案发后,该负责人郭某某不知去向。2017年12月30日志丹县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此案移交志丹县公安局办理。通过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连日摸排调查,根据认真梳理的每条线索,最终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大队追逃民警连夜赶赴靖边县,于2018年1月12日将恶意拖欠员工劳动工资的嫌疑人郭某某抓获归案,并追回被拖欠员工李某慧、李某娃等12名员工工资80133元。

  2015年杨某飞经营志丹县某食府和某烧烤火锅以来,拖欠八十余名员工工资达数十万元。案发后,杨某飞不知去向,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通过志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专案组民警多日摸排调查,线索梳理,综合分析研判,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专案组民警于2018年01月30日连夜赶赴河南省新郑市,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1月31日下午16时许,将恶意拖欠员工劳动工资的嫌疑人杨某飞抓获归案。嫌疑人杨某飞如实交代了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杨某飞已被志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4至2016年以来陕西省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拖欠马某堂承包费,马某堂又拖欠刘某国、马某等16人农民工劳动工资43万多元。陕西省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仍然拒绝整改,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志丹县公安局局长刘锦东表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后我局要继续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整治。不断扩大战果,震慑犯罪。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勇于举报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警民同心,为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贡献。”

  随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代表依次上台领取了被发还的工资,共计对28名农民工发还512443元。领取到工资后,农民工向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赠送了锦旗,以表示感谢。

  贺秋平 记者 范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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