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一洗浴店老板偷拍顾客洗澡被行拘7日

阳光报 2018-05-29 01:21 大字

  阳光讯(记者 孙子龙)近日,延川县城关派出所接到俩女子报警称,俩人在县城内某洗浴店内洗澡时疑被他人偷拍,要求查处。

  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调取店内及周边视频监控资料分析研判,很快锁定了拍摄视频的是洗浴店的老板刘某某。

  于是,民警将刘某某传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并从刘某某手机内获取违法拍摄视频两部。

  经查,刘某某利用自己开设洗浴店之便,为寻求刺激,满足个人“邪欲”,先后于2018年1月10日、5月4日、5月12日三次在洗浴窗户外利用手机偷拍他人洗澡视频。

  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偷拍他人隐私,且社会影响恶劣。根据相关规定,延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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