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 2025年,延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本报讯(记者 谷嫦瑜)4月29日,记者从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延安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使延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有了依据和遵循,托育服务制度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对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按政策生育将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
目前,延安市有3岁以下婴幼儿约7万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强烈,托育服务供需矛盾凸显。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各县(市、区)在积极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至少建设3所符合当地实际、形式多样、达标规范、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75%以上,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服务标准、支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市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育龄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支持有条件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婴幼儿托班,改建、扩建幼儿园时,增加托班的资源供给。新建幼儿园时,要同步规划婴幼儿托班建设用地、用房,努力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挖掘社区资源满足托育服务需求,优化社区婴幼儿照护设施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按照社区适龄人口数,合理规划布局,提供托育服务的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有机融入到社区之中。同时,要加强单位婴幼儿照护保障能力,发挥工会组织等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用人单位与驻地街道、社区共同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多种形式的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延安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单独或联合建立公立、福利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等机构承接社区公益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根据家庭的不同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供给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的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
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注册登记,加强行业监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按事权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负有监管责任,实施动态管理。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年检制度,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个人不良记录“黑名单”和行业终身禁入制度。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全过程监管。强化健康管理,规范收费管理,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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