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开放条件的延安革命旧址应免费开放

三秦都市报 2019-09-26 03: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赵明)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延安革命旧址开展中小学社会教育活动。

延安现有革命旧址445处,其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18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

“原条例名称为《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保护对象采取列举方式,仅限定为杨家岭革命遗址等八处。原条例的名称与保护对象与新时代延安革命旧址保护现状要求严重不符。”陕西省文物局副局长周魁英说,修订草案将条例名称修改为《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对延安革命旧址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修改,既扩大了条例的保护对象,又符合延安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情况,有利于今后深入开展革命旧址的保护利用工作。

《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利用延安革命旧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延安革命旧址开展中小学社会教育活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将延安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革命旧址的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为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利。具备开放条件的延安革命旧址,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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