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古今大事记·明朝 (1368年—1644年)

延安日报 2019-05-21 12:08 大字

明世宗嘉靖四十二年 1563年

十月嘉靖帝派两位大臣经黄陵,知黄帝庙土地税甚重,即奏请废除黄帝庙粮税。嘉靖帝下旨免粮税,并拨款修葺陵庙。此后,历朝均未再征收黄帝陵庙税粮。(乾隆《中部县志》)

明世宗嘉靖四十五年 1566年

自成化、经弘治、正德到嘉靖,里甲制逐渐崩溃,保甲和乡约应时而起。基层教化重组,设立约职,设置善簿、恶簿、和簿,定期约会,实施教化。乡约与保甲、社仓、社学、乡社等组织相结合,构建新教化体系,重新整合乡村社会。(《明代县政研究》)

七月套虏掠安塞县城,分骑掠延安府城北关及东西两川。(雍正《陕西通志卷八十二》)

明世宗嘉靖中 1522年—1566年

中部县龙坊镇商业发达。“龙坊镇者,唐牧厩所也,人约五百户,北瞻鄜延,南通祋栩,东接河洛,西控朔方,商贾之会,物货之委积,无间于远迩,盖上郡第一镇云”。(乾隆《中部县志》)

至嘉靖时,延安府以南数县“每岁额粮十数万,十无完五……本色运输艰难,额赋岁逋,民逃地荒”。(王崇古《陕西四镇军务事宜疏》)

盐政管理弊端丛生,稽查混乱,超编严重,造成行政费用“岁增十倍,或罚或贷,俱为无补”的局面。(嘉庆《延安府志·艺文》)

明穆宗隆庆二年 1568年

延安府食河东盐,交通不便,相距二千余里,即运输及此,脚价比盐价昂贵十倍。百余年来无河东商人运盐至延安发卖者。解盐既不入境,延安府人乞食花马池盐又不被批准,食盐困难。朝廷派庞尚鹏整顿延绥盐法,提出疏通盐引、禁制私贩、合理拟定行盐地方。(庞尚鹏《清理延绥屯田疏》)

五月延绥大冰雹。(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十七》)

明穆宗隆庆三年 1569年

延安黄土洼,二山崩裂成湫。(清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十七》)

明穆宗隆庆五年 1571年

诏准延安府属地方改食(花马)池盐。(《盐政汇要》)

明穆宗隆庆六年 1572年

延安大旱,饥,人相食。(清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十七》)

明神宗万历元年 1573年

到明万历年,延绥镇“塞上民田少而军地多,因循日久,俱为豪右所占”。军队屯田制度崩溃,而农民无田可耕,社会矛盾激化。(万历《延绥镇志》)

延安府纳粮银额;原额粮银一十二万九千五百八十九点七二两。内除减免外,(每年)实征三万六千六百三十七点二二两。(嘉庆《延安府志卷二十九》)

(摘自曹树蓬、高建菊主编《延安古今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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